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2023-11-30
15544
其中提出,在组织国家集采和省际联盟采购设置招采规则时,医疗保障部门应充分考虑评定结果因素,对“特别严重”及“严重”失信企业实行不同程度的禁入或约束,根据评级结果在续约时给予一定赋分。要强化信用评价与价格治理的协同联动,在一省确定失信产品价格虚高空间后,应及时通知他省予以关注。(国家医保局微信公号)
声明:本网所登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通过邮箱rwzbs@126.com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反馈并进行处理。
本页链接:http://todaychina.zgshjdw.com/show/news-59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