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杭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试行)》
2023-12-18
39039
通知指出,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在10%至24%区间内,由个人申报确定。灵活就业人员可提取个人账户余额,用于购买自住住房、支付房租、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灵活就业人员购买自住住房时,可向公积金中心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期间应正常履行缴存义务;不再履行缴存义务的,公积金中心有权提前终止借款合同,收回贷款本息。(杭州公积金发布)
声明:本网所登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通过邮箱rwzbs@126.com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反馈并进行处理。
本页链接:http://todaychina.zgshjdw.com/show/news-119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