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臣:“毒地”事件孰是孰非?让子弹先飞一会儿
中新经纬11月10日电 题:“毒地”事件孰是孰非?让子弹先飞一会儿
作者 王玉臣 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一、四大关键点
这起因为“毒地”引发的百亿索赔,至少有四个关键点:
第一、当年工业用地转为住宅用地的时候,相关手续是否完备。如果土地还存在严重化学污染,尚未完成治理,通常是不能转为住宅用地的。
第二、在转让股权时,苏钢集团是否进行了充分披露,提供的相关检测报告是否完全属实;陆家嘴集团在收购股权前的尽职调查时是否充分注意到相关问题,是否尽到自己的审慎义务。
第三、在开发建设过程中,施工作业是否合法合规,完全合乎施工规范,是否存在损失进一步扩大问题。
第四、从最初土地用途变更到后续股权转让,以及土地开发建设,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是否客观真实,是否存在检测错误或失职等问题。
二、索赔四大重点
对于陆家嘴主张的赔偿,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重点注意:
第一,进一步调查取证,比如重点调查核实该土地在从工业用地转为住宅用地的时候,相关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存在污染工业用地未经有效治理就转为住宅用地的情形。比如重点调查核实股权转让时苏钢集团披露的信息是否真实充分,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是否完全、真实、充分、客观。
第二、重点关注之前的招投标文件、双方签署的股权收购合同、相关的会议纪要、尽职调查报告等核心文件,重点审查其中有关土地污染的信息。
第三、对自己损失的相关举证,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污染程度的鉴定,是否可以通过后期整改完成土地净化的相关鉴定报告,前期投入损失的相关证据等。
第四、自己合法合规施工,不存在损失扩大化的相关证据。
三、施工企业、建筑工人、购房人如何维权?
1、对于施工企业。无论项目最终是否可以正常交付使用,施工企业对于已经完成的施工建设,都有权利基于施工合同的相对性要求开发商支付工程款以及相关的损失赔偿费用。
2、对于建筑工人。一方面,建筑工人可以基于合同关系,向相关的劳务公司或施工企业进行索赔;另一方面,建筑工人作为被侵权方,也有权向侵权方直接索赔。
3、作为购房人。如果还没有入住,可以基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法律关系,向开发商提出解除合同,退回房款并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如果已经入住,身体也受到了损伤,除了上述主张外,还可以主张身体受损的相关损失赔偿。此外,作为侵权行为,还可以视情况基于侵权,向相关侵权主体主张赔偿。
四、未来走向及类案
未来发展走向现在还尚未可知,有待双方的进一步举证和信息披露,以及法院的全面审查。我曾经办过一个类似的土地污染案子,是重庆某项目。那个项目也是工业用地转为住宅用地后发生的,原来曾经是农药制造厂,土地未经充分治理就出让给了开发商,污染极其严重。最后也正是通过维权,开发商予以了业主退房加赔偿损失处理。(中新经纬APP)
声明:本网所登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通过邮箱rwzbs@126.com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反馈并进行处理。
本页链接:http://todaychina.zgshjdw.com/a520000-show/news-68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