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话函询把好“三关”
本文转自:宝鸡日报
扶风县
谈话函询把好“三关”本报讯今年以来,扶风县纪委监委将谈话函询作为践行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重要抓手,以及强化日常监督的重要手段,把好研判关、审核关、效果关,进一步规范谈话函询工作,确保谈话函询有质量、出实效。
把好“研判关”,确保谈话函询准备翔实周全。按照“三个可以谈”“三个优先谈”“三个不能谈”的原则,对性质不严重、情节轻微的一般性问题,或者反映笼统、不具体的问题,根据需要,进行谈话或函询。在确定使用谈话函询时,承办室部进行外围走访,了解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判分析,针对研判结果拟定谈话函询方案和安全预案并按程序报批。把好“审核关”,确保谈话函询不走过场。谈话开始前,根据谈话对象的性格特点等进行必要的思想开导和心理疏导,使谈话对象感受到组织的信任与温暖,从而使其敞开心扉、消除顾虑,正确对待组织谈话函询。谈话函询后,不仅仅依赖于当事人提供的情况说明、佐证材料,还要主动查阅相关资料、主动走访相关人员了解情况,直接获取真实信息,对于当事人的谈话情况或情况说明进行验证,作出更加客观的判断。把好“效果关”,确保谈话函询结果运用得当。对谈话函询工作开展定期“回头看”,按照一定比例抽查检验,真正发挥第一种形态治病救人的作用,对采信后发现谈话函询对象存在违背其承诺的违纪违法事实从重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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