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对欺诈发行要强化立体式追责
2024-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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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文章指出,欺诈发行是资本市场的一大毒瘤,严重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必须对其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坚决从严从重打击,欺诈发行无论最终是否成功发行上市,都要让相关主体付出应有代价。为此要坚持“申报即担责”的原则,即便欺诈发行没有成功,也要追究法律责任,这方面有明确的规则条文和法律依据。严厉打击欺诈发行,证券监管部门该行政处罚的予以行政处罚,交易所该纪律处分的予以纪律处分。即既要查造假发行人,也要全面核查涉案中介机构履职尽责情况,如果发现中介机构违法违规、沦为造假帮凶,也要严肃处理,一案双查是打破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生态圈的有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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