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发布新政 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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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在兰州市全市范围内征集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房源,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兰州市政府选定兰州更新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收购主体,征集对象为在兰州市全市范围内拥有已建成存量商品房,且自愿参与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收购价格方面,收购价格以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价格为参考上限,即划拨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加不超过5%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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